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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发出旅游购物消费警示
 

  每年春节都是出境旅游的消费高峰,随着出境旅游消费者人数的增加,近年来,消费者关于旅游购物后引发的投诉也是有增无减。许多消费者反映在旅游途中被带往指定购物点,导游采用诱导、胁迫手段强迫消费者购物,从中违法收取购物回扣。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联手深入研究,分析原因,为消费者提供了可行性的建议。

  
  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

  
  标明得越详细越好

  
  为保障出境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呼吁: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纠正市场上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呼吁旅游行业规范经营,放弃不正当经营行为;同时向消费者发出呼吁和消费警示,抵制不正当经营的旅行社。

  
  旅行社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详细准确的行程表,包括参观景点、食宿、交通安排,如酒店星级。此外,还要完善制度,严禁发生导游强迫消费者购物、强迫消费者参与自费项目或擅自抬高自费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对所有团员履行照顾责任,努力保障消费者满意出游。如出现争议,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与消费者协商解决。

  
  消费者出行前

  
  有些情况要问问清楚

  
  中消协呼吁,消费者要行使自己的选择权。

  
  首先,选择有国家旅游局颁发了《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旅行社,并要求告知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要尽量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旅行社,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线路,避免落入低价陷阱。同时注意,收费高的旅游团,不一定就有高品质保证,关键在其是否诚信经营。因此,应选择有国家旅游局核发经营许可证和目的地接待单位名称及其他诚信保证的旅行社。

  
  其次,报名时要求旅行社解释“购物团”和其他团的区别,注意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旅游景点,特别是定点购物的次数,以及住宿饭店的名称或星级。

  
  第三,出发前应尽量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消费者保护措施。例如:欧、美及澳大利亚等地,很多商店都有无条件退款保障。香港地区有“优质旅游服务计划”,认可商户贴有“优”字标志,确保明码实价,货真价实。另有“正版正货承诺计划”,参与商店贴有“正”字标志,遵守不售卖冒牌或盗版货品的规定,并保证所售货品全为正版。此外,团体游由导游安排带往香港旅游业议会登记店铺购物,可享受14天百分百退款。商店必须在接到投诉后14天内,与消费者协商做出如退款、换货、提交消费争议仲裁等具体安排。

  
  最后,旅游途中发生权益受损时,消费者可依照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向组织出境旅游的境内旅行社索赔,境内旅行社应当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同时,消费者还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日期:  2007-02-26 10:54:53